寫情信
那天跟學生談寫情信,找了英國短命詩人 John Keats 寫給情人 Fanny 的信作教材。下課後學生問我:「我想看看老師你寫的情信。」我告訴她,我的情信沒甚麼好看,因為我這個人不怎麼浪漫,也沒甚麼文采,寫不出 Keats 的「我只求跟你像蝴蝶一樣只活三天,那三天內的快樂,更勝於凡人的五十年」。 我說話口不啷油,且想象力不豐,所以偏好平實,直接的文字。寫情信也一樣,覺得真摯的情感最重要。以下是一封我寫了但沒給人的信,post 在此給我的學生看,也順便讓大家品評。寫信的對象是一個心儀已久的女孩,有晚酒後 we had a bit of a snog,酒醒了我寫: My sweet girl, This whole week I live in…